第三百五十四章 报案四次(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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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要证明亲眼目睹被告亲手杀害死者,这是证人的责任。”

尤里:“我倒没有亲眼目睹被告杀害死者,不过他经常殴打妻子,他杀了她,就一点都不奇怪。”

法官:“很抱歉,证人先生,在法庭的范围内是讲究证据的。”

辛胡可得意洋洋地面向陪审团:“各位,很明显,控方到目前为止,仍然未能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有害人的事实,仍然没有一位证人亲眼目睹被告害人。

法官大人,我……我想,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了。”

尤里:“不是!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

辛胡可:“事情的真相往往就是那么简单,而且那么粗燥。案发的时间是4月13号,但是你在控方传召的情况下,没有出庭作证,反而是在4月26日那天才答应出庭作证。如此反反复复的态度,就足以证明你是做贼心虚!”

尤里:“没有!我只是因为担心出庭作证,我与雅思娜的关系就会曝光,我担心因此会影响我的官方生涯以及我的婚姻关系,我一直在犹豫,举棋不定。

但后来我得到太太的谅解与支持,我才完全无后顾之忧,选择今天站在这里出庭作证,指证这个冷血的害人凶手!他很生气地指着被告,指控的言语铿锵有力。”

辛胡可:“你可以为了挽救婚姻,为了保住自己的官方生涯而拒绝出庭作证,同样也可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婚姻,保住自己的官方生涯,从而诬告被告,在法庭上公然编造谎言对不对?”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继续传召证人。”

叶枫:“反对!法官大人!”

法官:“反对有效,辩方律师,现在还不是结案陈词的时候,请你继续盘问证人。”

辛胡可:“你告诉我们,你看到了雅思娜的尸体,但是警方又一直没有找到她的遗体,那么请问你有没有亲眼目睹被告害人的经过。”

叶枫:“反对!法官大人,证人只需要证明死者当时的确已经死在浴缸里即可,不需要证明是否亲眼目睹被告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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