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被遗忘(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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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淳不耐道:“偏学了一副清高性子,脸皮比命重要!当初他若大方些,把在大同府受到冷遇直言相告,也好早些为他打算。想法子调离也好,派人去查也好,总不至最后卷入民乱。来往书信只道都好都好,老子还当他混的风生水起,结果落得个丢官去职。如今又是这样!

我就不信,他回来景阳,就没有半点依仗侯府的意思?又是要实惠,又是要体面,偏要老子绞尽脑汁,送好处还要看他脸色,倒是比我这个做兄长的还威风了。”

沈栗看着沈淳发牢骚,只微笑不语。其实沈凌的心思倒也不算出格。一个娘胎里出生的兄弟,尚要在父母面前争宠,分出强势弱势,骄傲自卑,皆是人之本能。平时克制的好,或是干脆感觉不到,但大起大落时,便是稍有失态,也不算奇事。

沈淳发了一阵牢骚,终于冷静下来。当初他被姚宏茂诬告至大理寺时,沈凌也曾为他奔走,如今兄弟失势,心下再多不满,也不能放手不管。

“宅子还是要置办的。”沈淳思索道:“他不肯回府,难不成带着家眷们去住客栈?叫人以为我礼贤侯府兄弟翻脸,若是实在不肯,便原价算银子给我——这算是个说的过去的理由吧?”

亲近又不愿亲近,疏远也不好疏远。但沈凌毕竟是兄弟,远在大同府时礼贤侯府可以不管,如今到了眼前,作为兄长,沈淳还得为他打算打算。

“你五叔当年走时,将他名下的铺子、庄子都卖了,如今回来,再想置办,却不容易。”沈淳道。

景阳是国都,可谓寸土寸金。土地想卖出容易,想买进却难上加难。有些好地段不但要拼银子,还得拼门第。

沈凌当年走时未尝没有他日衣锦再还乡的意思,将名下的产业都悉数处理了,那时却没想到自己还有灰溜溜回来的一天。如今他算白身,急切之间,想在景阳置办店铺田宅,说不定要被人当肥羊宰。

大抵官宦人家都不是单凭俸禄吃饭的,何况沈凌如今已被解职,连俸禄也没有了。一大家子人还有数十个仆人丫头,只有支出没有进项,回到景阳坐吃山空吗?

“父亲说的是。”沈栗忍笑道。

“至于田产铺子……”沈淳冥思苦想,用什么理由才能“保护”沈凌的自尊心。

沈栗道:“田庄铺子本就是主母打理,父亲对五叔讲,倒不如请母亲与五婶娘商议。”

沈淳身为家长、族长,不只是意味着平日里一言九鼎,兄弟族人落魄时,他还有为其筹谋的义务。

沈栗道:“父亲若是直接为五叔置办产业,那边只怕不肯收。”

沈淳默然。

嫡庶兄弟之间,怎么可能没有半点心结,何况中间还隔着沈涵一条人命?往日相处的好,一是因为沈凌还是讲道理的,没把沈涵之时的帐算到沈淳头上;二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官居五品,没觉得自己比赋闲的兄长差很多,甚至有时心里还会暗暗有些优越感。

往日沈凌有多骄傲,现下沈凌便有多落魄。身家性命是侄子出手保下的,五品的官职也没了,在大同府被人指指点点待不下去,灰溜溜回到景阳。这个时候,要他接受沈淳的接济只怕比沈淳干脆不理他都叫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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