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67章 罗马狂欢节(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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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晚上同意大利剧院中所有晚上的规矩一样,人们并不在于听剧中人的歌唱,而在于访客和聊天。格氏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基督山伯爵,但是弗朗兹说,他有一件新鲜得多的事要告诉她,而且虽然阿尔贝假惺惺地谦逊了一番,他还是把这三天来害得他们坐立不安的那件大事对伯爵夫人说了说。这种风流韵事在意大利并不稀奇,至少听去过那里的游客说是这样,伯爵夫人没有丝毫惊疑的样子,还对阿尔贝表示祝贺,说奇遇虽然只开了个头,但看来大有希望,最后必定是花好月圆。他们分手的时候约定,既然整个罗马将应邀参加勃拉西亚诺公爵的舞会,大家就在那舞会上再见。

抛花束的那女子说话算数,第二天和第三天她没有再给阿尔贝任何音讯。星期二终于来到,这是狂欢节的最后一天,也是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上午10点钟各大剧院就开场,因为晚上一过8点钟就是四旬斋(复活节前的宗教活动,以纪念基督在旷野禁食苦修40天。)。星期二这一天,那些因为缺少钱,缺少时间或缺少热情,前几天没有能过节的人,也都是酣畅淋漓纵情狂欢,在这倾巢而出的哄动和喧闹中凑上他们的奔走和欢笑。从下午两点钟开始一直到五点钟,弗朗兹和阿尔贝随着一长串的马车转,和迎面过来的车流和人流纷纷相互抛撒一把又一把的石膏小球。徒步狂欢的人虽然是在马腿和车轮间穿来穿去,但是看不到拥挤,没有意外事故,也不见争吵或相骂打架。意大利人在这一方面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民族,本书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从不曾见过哪一次节庆因为这些事而大杀风景的,但是在我们法国,只要是节庆,就不会没有这种扫兴的事发生。

阿尔贝一身小丑打扮,非常得意,肩头扎着的玫瑰色缎带往下飘落,一直拖到小腿弯。为了不致造成任何混同,弗朗兹依旧穿罗马农民的衣服。

傍晚渐渐来临,喧闹声也就越来越大。马路上、马车上、窗口旁,没有哪一张嘴不在喊叫,没有哪一条手臂不在挥动,这完全是一场人的暴风骤雨。那欢呼就是雷鸣,那满天抛撒的糖果、花束、蛋壳、橘子和一朵朵的鲜花就是一阵又一阵的雨点。3点钟的时候,隐约听到人声鼎沸的国民广场和威尼斯宫放起花爆,这是宣布赛马即将开始。赛马和长命烛是狂欢节最后几天的特别节目。花爆声一起,马车顿时四下散开,纷纷驶入所能找到的最近的横街小巷。这队形的变换是如此井然有序,又是如此神速,简直难以置信,而且根本不用警察来告诉哪个人该往哪儿站,又该如何走。徒步狂欢的人也都纷纷在一幢幢大楼前贴墙站好,接着响起一片马蹄声和刀鞘的撞击声。15名宪兵骑着马,在库尔街上从左到右一字摆开,驱马奔驰而过,为赛马者扫清道路。当他们一路来到威尼斯宫的时候,第二轮的花爆联珠般响了起来,宣告库尔街已是畅通无阻。花爆声刚起,满街的喊声沸沸盈天,简直是闻所未闻。只见七八匹马在30万观众喊声的鼓舞下,在雨点般捶向马背的铁拳激励下,仿佛幻影一般一晃而过,接着圣安琪堡的大炮连放三炮,宣布第三号夺魁。然后不用任何其他信号,马车立即出动,潮涌一般冲出大街小巷,向库尔街驶去,犹如那一条条湍流,在一度堵截之后又浩浩荡荡涌向本应注入的江河,于是这滚滚人潮又在花岗岩大厦筑建的大堤之间倾泻奔腾。

然而这时人群中又夹进了一种新的喧哗和奔走,卖长命烛的小商人纷纷登场,这长命烛有大有小,大的像复活节点的蜡烛,小的只是线蜡烛,这是罗马狂欢节的压轴戏,上场的角色都得随时想着水火不容的两件事,一要保住自己的长命烛不灭,二要熄灭他人的长命烛。长命烛犹如生命,至今人只找到一种办法可以播送生命,而且这种办法还是上帝赐予的。然而,人却发现了成千种的办法来剥夺生命,真的可以说,在这种无恶不用其竭的勾当上,魔鬼多少帮了人的忙。点燃长命烛要用火,但是熄灭长命烛有成千种办法,可以大口大口地吹,可以用巨大的熄烛罩盖,也可以用非凡的大扇子扇,凡此种种又有谁能一一描述呢?人人都抢着买长命烛,弗朗兹和阿尔贝也不例外。

“是的。”弗朗兹仍然只是应了一声。

“那好!再念念这封信,看看这一手字,再给我找一找有没有文句不通或拼写不对的地方。”

“您生来命好。”弗朗兹说,一边把那纸条重新还给阿尔贝。

“您随便笑吧,想开什么玩笑都可以,”阿尔贝接着说道,“我堕入情网了。”

“噢,我的上帝!您说得我心慌意乱的,我看不但去公爵府上的舞会是我一个人,就是回佛罗伦萨也只有我一个人了。”

天很快黑了下来,上千个小贩扯着尖尖的嗓门,一遍又一遍地高喊:“买长命烛呀!”叫喊声中却已燃起两三个星星之火,似乎开始的信号已经发出。10分钟后,5万支烛光一齐闪烁,从威尼斯宫蔓延到国民广场,又从国民广场连绵到威尼斯宫,简直像是在过鬼火节了。不是亲眼目睹,谁也想象不出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景象。不过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假如满天星斗都已撒落到人间,点缀着这疯狂的大舞场,这是何等壮观!欢乐的喊叫声遍地回响,可以说这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决不会听到。此时此刻社会的差别没有了。平民、王孙、乡下人、城里人,大家都在一起追逐嬉笑,每一个人都在用嘴吹,用熄烛罩扑,想把人家的长命烛熄灭,每一个人又都在把自己的长命烛重新点燃。假如风神在这时出现,一定会被宣布为长命烛之王,而强劲朔风又一定会被封为王储。

这一场举着火烛的狂奔乱跑闹了约两个钟头,库尔街上遍地烛光,亮如白昼,四层和五层楼上观望的人也都被照得清清楚楚。每隔5分钟,阿尔贝便看一次表,表针终于指在7点上了。两位朋友正好来到蓬特费希街的对面,阿尔贝跳下马车,手里举着长命烛。过来两三个戴面具的人,想把那长命烛熄灭,也可能是想把它夺走。擅长拳击的阿尔贝把他们一个又一个撩倒在10步远的地上打滚,自己一路朝圣佳科莫教堂跑去。教堂台阶上挤满了抢火炬的戴面具的人和看热闹的人。弗朗兹两眼一直跟着阿尔贝,看着他登上台阶的第一个踏级。一个戴面具的人立刻向他伸出手臂,从衣服看,就是那个抛花束的农家女。那人一把夺过阿尔贝的长命烛,阿尔贝没有抵挡。弗朗兹离得太远,听不到他们说些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敌意的话,因为他看到阿尔贝和那农家女手挽手地渐渐走远,他看见他们挤在人群中走了一段路,但上了马瑟洛街就看不到他们了。

突然间钟声骤起,宣告狂欢节结束。像是施了什么魔法,又仿佛吹来一阵狂风,所有的长命烛一下全都熄灭,弗朗兹周围顿时漆黑一片。与此同时,喊叫声全都静了下来,似乎卷走烛光的疾风同时把喧哗刮走。戴面具的人们纷纷回家,除了这咕隆隆的马车声以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除了窗口后依旧亮着的几盏孤灯以外,什么都看不见。狂欢节结束了。

“假如我这位无名美人不但花枝招展,而且温柔可爱,我可以告诉您,那样的话,我在罗马至少还要住上六个星期。我太喜欢罗马了,再说,我对考古学一向极有兴趣。”

“行了,再有一两次这样的相会,我看您很有希望当上考古学会的会员了。”

无疑阿尔贝很想严肃认真地谈谈他当学会会员的资格问题,但这时来人通报晚餐已经准备好。对阿尔贝来说,艳福和口福互不抵触,他立即同弗朗兹一起奔向餐桌,至于学会会员资格的讨论,晚餐以后再说了。用完晚餐,又来通报基督山伯爵来访,两位青年已经有两天没有看见他了,帕斯特里尼老板说,他有事去了一趟契维塔韦基亚。他是昨天傍晚走的,一个钟头以前刚回来。

伯爵的样子和蔼可亲。或许是他为人老成持重,也可能是,他说话尖刻,虽然已有两三次显出他天性苛酷,但是真能激起他这种禀性的机会还不曾有过,总之,他跟一般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对弗朗兹来说,此人确实是个谜。伯爵不可能料想不到弗朗兹认出他,可是他们重新相逢以来,他嘴里从未吐露过只言片语,说他记得在别的什么地方曾见过弗朗兹。然而弗朗兹虽然很想对他们以前的相逢暗示几句,但他生恐一经说出,会引起伯爵不高兴,而伯爵对他和他的朋友又是这样情至意尽,所以他一直克制着不说,也就同伯爵一样,采取了谨慎克制的态度。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经想在阿根廷大剧院定一个包厢,但是人家回答说包厢都已租完了,于是他把自己包厢的钥匙给他们带来了。至少从表面上看,这是他此次来访的用意。弗朗兹和阿尔贝推托了一番,说伯爵自己反而不能用,他们于心不忍,但是伯爵说今天晚上他去帕里剧院,如果他们不用他在阿根廷大剧院的租包厢,那也是白空着。这么一说,那两位朋友也就不再推辞了。

弗朗兹第一次看到伯爵苍白脸色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但现在他渐渐看惯了,又不由得承认伯爵的容貌严肃而俊美,苍白只是唯一的缺点,也有可能这正是他的主要特征。这完全是拜伦诗剧中的主角,弗朗兹见到他时怎么想姑且不说,但每当他想起的时候,总觉得这张脸应安在芒弗莱西西里国王(1232—1266)。的肩上或者勒拉的头盔底下。这张脸庞的前额下有一道皱纹,看来某种辛酸往事无时无刻不在他脑际萦绕,那一双燃烧着烈火的眼睛能把所有的心灵一眼望穿,那嘴唇高傲而好嘲弄,随便说出的一句话都是不同凡响,听到的人无不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伯爵并不年轻,至少已有40岁,然而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年轻人与他在一起反倒相形见绌。事实上,伯爵同英国诗人拜伦笔下的人物还有一点相似之处,他具有使人着迷的天赋。阿尔贝至再至三地说他和弗朗兹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朗兹没有那样热情,但是他领略到了能人对他周围人所产生的那种影响。他想到伯爵曾两三次表示打算去巴黎,他也相信,伯爵凭着他那古怪的脾气,富有个性的脸庞和他那堆金积玉般的财富,到了巴黎一定能引起极大轰动。但是弗朗兹却希望伯爵去巴黎的时候,他自己不在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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