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要钱不要命(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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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飞飞福利,更要让它记住这个家。

丁立春又拉着飞飞,背着丁香,带着丁立仁和黑娃去了山上。

几人一鹰一狗玩到太阳落山,天边只剩几丝红霞才回家。

回家的路上,丁香不厌其烦地跟飞飞念叨着,“回家,回家……”

必须让飞飞熟悉“回家”这两个字。

丁钊笑道,“这些东西都是贵人用的,爹不太懂。要我说啊,男人用什么香,用皂角把身上洗干净,有股皂角香就是最好闻的。

“呃,我依稀记得读书时听先生讲过,龙涎香最持久,也最稀有。沉香最好闻,还能雕念珠或摆件。而蜜脂香兼而有之,是最贵的香。这三种香的极品,都是按两或钱卖。”

张氏笑道,“在京城的绣坊里,我也听了几句闲话。一个官家女眷说家里得了几钱蜜脂香,她婆婆宝贝的什么似的,定要放在过年用。”

鸡头峰上的蜜脂香,肯定是极品了。

丁香小心肝狂跳不已,偏还要装淡定。

吃完饭,丁香让丁钊给自己过了一下秤,四十二斤软一点。再拿两斤蜜脂木,四十四斤。飞飞叼这种重量应该没有问题,再多就不好说了。

一到家,丁香就猴急地往下跳,惊得张氏紧紧抱住她,交给已经下车的丁立春。

丁香跑去飞飞面前把它搂进怀里,让它的小脑袋钻进自己腋下。

飞飞“咕咕”叫着,它闷得难受。

黑娃兴奋地直拱丁香后背。

现在已经夕阳西下,丁香还是缠着大哥带着飞飞去山上走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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