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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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应该也不会太过纠结的。

毕竟古代也是有相应的雇佣协议的,卖身契什么的也算是是其中的一种。

呃,比较霸道的一种。

江氏小作坊里大概有三十来个针线工,全都是女人。

一进一出的小院刚好有四个单间,拨出一间当库房,其他的全都安排给员工们做加工间。

江家搬去景泰街以后,从前的院子就拿来开了一个小作坊。

在洛城没有任何亲朋好友的江家,和邻居相处得不咸不淡的江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搬走了。

讽刺的是,张氏竟然是第一个发现江家搬迁的人。

张氏对此非常不爽,女儿的仇还没报呢!

这日,江月夜一大早就去了小作坊视察,看看伙计们有没有偷奸耍滑。

江氏小作坊是按商品件数来付劳工费的,做一件给一文钱,流水线生产。

活计分散到每个人手里已经很少,基本上也就是缝缝补补什么的,会针线的都可以做,而女员工们对这样的工作方式也很乐意。

所以江月夜就想着,先和她们提一提签劳动合同的事,等具体的合同条款定下来,就可以进行签字画押。

像制定合同这种咬文嚼字的事情,自然是交给江月华去办,她只负责提出合理化建议。

就是不知道,古代人对签劳动合同有没有概念,实施起来会不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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