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们要离婚 第58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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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这个反对又是怎么回事呢?

法律文书中咬文嚼字的特质开始发挥功效了。舒诚指着条款给她看——二人离婚后,会成为一致行动人。

他们现在离婚了吗?没有。所以一致行动人的条款还没有生效,陆潜可以行使跟她意志相反的决定。

“你之前突然不肯离婚了,也是因为这个吗?”她问。

“不是。”舒诚代替陆潜回答她,又丢下一个重磅炸弹,“他不肯离婚还有别的原因。”

她、陆潜,还有舒诚,面对面坐下来,他一边讲,舒诚作为律师一边为她解释,她才知道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

陆潜在得知她流产的当晚,就进了医院,而且是被急救车送去的,当时几乎已经不省人事。

曲芝华还是心疼儿子的,这时候陆潜的要求简直就像遗愿一样令人害怕,他要酒庄,她就给他酒庄,只不过她做的第一个动作,不是直接转移所有权,而是将他增加为酒庄的董事,其次才是同意让渡权力和所有权。

明珠酒庄的公司章程里写明,对于引入新股东,公司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

曲芝华的目的大概还是为了让他在跟林舒眉的这段关系里,拿酒庄当作砝码,进可攻退可守。

第51章 白夫人(1)

当然,事到如今,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条款她都不会太惊讶了。

“我爸去世之前,不止给我留下了不动产和高原的酒庄,还有一大笔钱。”陆潜说道,“我也不是有意隐瞒你,因为这笔钱,既不在夫妻共同财产里面,也不在我自己可支配的财产里,是属于看得见摸不着的。如果不是因为这回要离婚清查财产,我自己也不会发现。”

“怎么说?”

至于有没有预料到会在抵抗“外敌”的时候有这样的功效,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姜还是老的辣,她留的这一手的确是好棋。

陆潜作为董事,对引入新股东不提出异议也就罢了,一旦他否决,这件事就得另行商议。

毕竟慕盛对酒庄的收购不是必须为之,酒庄本身的意愿也是必要条件。

林舒眉在跟曲芝华签所有权转让协议,接手酒庄的时候,并非没有注意到陆潜成为董事这一条。但协议里也同时列明,为了保护酒庄的权益,陆潜会跟她做一致行动人,也就是说在重大决策上面不会跟她反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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