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三: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三)(2 / 9)

加入书签

我说:去公园坐坐。

她点点头。

我们这里有两个公园,一个在工业区,比较大,里面电影院、小吃街、服装城、溜冰场、游乐园什么的一大堆,弄得花不像花草不像草,挤挤嚷嚷的,吵得人头晕。另一个在本地人的生活区,纯粹就是个休闲的去处,小是小点,但是清静,风景不错,合适谈话。

我们去了那个小公园。

在公园里的一丛小树下,四周无人,我把刚才提到的那些理由一一摆出来。当然关于花蕊的那点没说,我还不想找打。魏文馨一一给予反驳。以下是她反驳的话。

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我心里,还并没有完全确定要娶魏文馨做老婆。我觉得可以再挑一挑。如果是花蕊,我可能就不犹豫了。

这么想着,我竟然有点恼恨起江时虎来。假如花蕊是别人的女朋友,我早就动手抢了。都是这小子

当然,要是我黑心些,现在也还可以抢。可是魏文馨已经怀了我的小孩,就这么一脚把她踢开,再抢了好朋友的女人来做老婆,未免有点过分。我自己觉得虽然不是什么好人,总不至于坏到这种地步。

这些事情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转得我头都要晕了,尿也胀起来,还是没有拿定主意。不知不觉的就快到了厂门口,我胡思乱想着直往里走,魏文馨却不动了。

不知什么时候,她又拉住了我的手。她不动,我自然也走不了。

“婚姻法规定二十岁就可以结婚,我们已经超过了。我姐姐十八岁不到就嫁了人,今年二十五岁,大小孩都满了六岁。我两个哥哥结婚时也没满二十二岁。”

“你家里和我家里,只要我们自己愿意,我想他们不会反对。要是我们下个月请假回去说,也还来得及。先去你家再去我家。”

听我说到害怕结婚的事,魏文馨忍不住笑了。也许她觉得这一点根本就不值一驳。不过为了表示对我客气,她还是说了一句。她说:“也没见过被结婚吓死的。”

她的反驳句句在理,我直无话可说。奈何我当时就是不想结婚。

我问:怎么啦?

她看着我不说话。

我愣了愣,才想起还没给她个说法。这一瞬间,我决定说服她不要这个孩子。

人往往为一件事情左思右想,绞尽脑汁也拿不定主意,却在错愕的瞬间作出决定。至于对错,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这个决定不能在大路上跟她说。我估计她不会同意。要是尖叫起来,可不好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