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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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羽……”

“什么事?”

卓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什么也没说,一转身,走下了汽车。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在成都招聘的那一幕。从陌生到熟悉,现在仿佛又陌生了。

“天上秃鹰飞,地上石头跑。莽莽三千里,浩瀚无烟树。”

这就是那曲,真实的那曲。秋日的那曲就只有一种颜色,要不是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我还以为到了土星。土星表面和那曲的颜色很像,土黄色。

“羽哥,这一别不知什么时候能见了,我还真舍不得你。”

“别肉麻了,到了那边别忘了给我电话就行。”

“嗯,一定。”

彭杰拿起自己的行李,走进了大巴车。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他,他的憨傻是那么可爱。但人生就是这样,一路走下去,不缺的就是离别。

“谯羽,你们的车来了。”

“到了。”面包车师傅说了一声。

我是先坐汽车到的那曲,和其他几个同学在那曲分道扬镳,后来我在那曲找了一辆面包车,用了一天时间,到了我的目的地:卡当镇。不是路程远,实在是那“路”根本就不是路,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临出门的一刹那,要不是扶住了汽车的门,我猜我肯定要摔倒(有一半是风吹的原因)。这哪是一个镇,连一个村都算不上。一眼看去,就能数清楚有几栋房子。从东到西,依次是:小学、卫生所、派出所、镇政府,再就是几家商铺。每栋房子都不超过三楼,和周围的颜色一样,全是土黄色。

卓玛还是一如既往的忙。在车上放好了行李,卓玛意外地上了我的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马上就走了。”

“是的,马上就走了。”我重复道。

“那曲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你会喜欢上的。”

“是嘛。那毕竟是你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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