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遇仙(2 / 4)
第一次吃时,还以为是香料,毕竟宋朝海贸之下,各种香料齐全。问了才知道,这肉本就是这味。长得久了,肉香便浓,只有幼仔,肉未长成,才会不香。一切都与时间有关。
宁采臣明白了,就像这美酒,是醇的香。
这两辈子加起来,才吃到这么好的肉,不多尝几次,都对不起这穿越。
二十斤猪肉,以原宁采臣的体魄,是万万提不动的。没办法,只得又花上三文,雇了个夫力,帮他把肉送回去。
二十斤猪肉都弄不动,书生的体魄实在是太弱了。宁采臣也就没了购物的兴致,早早往回赶去。
几十、上百文买来的书本,除了“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便可靠座师“传道授业解惑了”。
“不了,我有亲人在钱塘,还要拜晤一下。”
“那好,那就儒士宴上见了。想必宁兄已有必胜的把握。”
他哪来必胜的把握,他是要抓紧时间从头学起。若去了王复家,虽然从头看起,可以用“温故而知新”来解释,但是万一他要与自己探讨学问,岂不是露馅了?所以,是万万不能去的。
不仅王复家不能去,就是读书人的家,都不能去。除非他已变成一个读书人。
“呜呜-”
至于许仙?
不用担心,以他从医来看,这小子显然读书不咋得。否则这学而优则仕的时代,没有不考下去的道理。更何况书上说他有白素贞相助,是更加没有不考的道理。更何况许仙现在还是个童生,童生是要“住校”的,想回家,除了座师批准,是绝无可能。
拜师礼没有花钱。钱财充足的他,直接买上了十斤猪肉,十斤猪排。这猪排是满满带着肉那种,绝不是现代那种剔到骨头里那种。
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厌的。没有催肥激素,更加不会有瘦肉精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香。
这一块猪肉一熟,其香气竟可从村头香到村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