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长官,我很配合吧?(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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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的是胡涛成功了,而周震华的自控能力亦不错。如果换成卡洛斯他们,才不会管那么多,先杀了在说。

综合以上举动,小周老师都有点佩服胡涛的机智,在那种情景下,还能想出这样的对策。

要知道,凭借国安局的证件,以及捏造的任务文件,周震华完全可以脱身。但是在离开的时候,胡涛以怀疑周震华身份要查询周震华所使用的证件为原由,而要求周震华协助。按照国家司法程序,胡涛有这个权力,所以周震华必须合作。

证件本身就是真的,查一查没有什么不对的。

坏就坏在周震华动手打人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长官,我很配合吧?

胡涛完全利用了周震华的职业习惯耍了周震华一回!

像周震华这一类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从背后接近自己。因为后面没有长眼睛,谁也不知道站在自己背后的人会做出什么。

刀子?手枪?或者更多的威胁。

诸如这一类的不好习惯还有很多,比如说在坐车的时候,小心一点的人不喜欢在别人前上车。要知道,车要比人矮,在上车的时候总是要弯一下身子。也就是弯这么一下,许多动作都会影响变形。而另外一个上车的人,随时可能给你一刀或者一枪。

就算国安系统和公安系统多么的不和,但至少大家都没有撕破脸。面和心不和的情况下,大家还都理智的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

而一旦动手,先不说是否做贼心虚这件事,至少公安系统不会就这样装作无所谓。大家都是国家的公务员,你的职责再大又如何?也不能动手打人啊?

是,我是没权逮捕你。但是我关你24小时,要求你对此案件配合。

上头没有下文下来,胡涛他就有这个权力这么做。就算你是国安系统,也阻止不了一名人民警察行使正常的司法程序。

常年混迹在佣兵的世界中,一个擅长战斗的人,就算过上再和平的生活,总是会留下一些不好的习惯。周震华就是典型的案例,而胡涛就是认准这一点,才会故意以身犯险,去阻止周震华。

要知道,胡涛这么做也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周震华这时候刚杀过人,神经仍然处在非常危险的状态下。简单来说,就是一头刚刚猎食过后还没有吃饱的狮子。弱小的动物接近,总是会下意识的做出攻击。

如果刚才周震华反应慢一点,随时可能在放到胡涛的时候,开枪射杀他。

所以说胡涛刚才贸然接近周震华,要冒着很大的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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