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至宝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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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什么我们要这么早就来这里清理出空地,我们本可以在回程的时候这么做,只让车夫在路边等等就好。”“为的就是现在——我们劳作之后又饥又渴,但不远处的热沃让你知道自己一会儿还能吃点热的,要是回程的时候再来砍树,那可就一点儿期待感也没有了,还是说你连冷干粮也能接受?”“有道理,你真贴心。”“我还以为我的这个优点早就公之于众了呢。”“我是在讽刺你。”“......”“说真的,我昨天就一切正常,说不定我身上的厄运已经消散了。又或者这个护身符真的管用。”“不可能,两个都不可能。”“我要怎么才能相信这不是你为了提现自己的重要性而编出来的说辞?”“你只要相信我的职业素养就行。”“真的吗?我记得你好像只在这个职位上干了两天。”“有时候人们要真实接触到一份工作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我现在感觉自己天生就是为了这份职位而生的。”“我希望你的这个想法能一直保持下去。”......两个人行走在铺满腐败落叶的大路上,两边的林子里时不时吹出阴恻恻的风。道路上留有马车轧过的车辙,不需要费神去辨别方向,但曲折太多,又有一些长歪的树横在路边挡住视野,给人以道路无穷无尽的错觉。冬天的太阳更早地离开天空,一望无际的昏暗天色让人心情低沉。在这样空旷、幽冷而看不见尽头的旅程中,他们难免就话多了一些,否则不足以排遣寂寞。就在天色近暗的时候,林子里亮起的火光让他们同时停止了聊天。有一条俗语从几千年前一直延续到现在都管用。“深林多匪,城堡多鬼。”乡下的镇子不像城里,晚上还有电气设备进行照明,让工人轮流值班。这里只有蜡烛和油灯,一到天黑,所有人都只会缩回家里,免得夜路撞进坑里,这时候的远行至多是去酒馆或者露天厕所,离开聚集地是几乎不可能的行为。冬天更是如此,此时正是缩在家里享乐的季节。总而言之,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的火光绝不寻常。克雷顿处于上风口,因此没能提前闻到陌生人的气味,他试图把斧子藏起来,但这个想法出现得太晚,他还来不及做什么,林子里就扑出一队手持火把的武装人员将他们围住。他们大概有十来个人,手里或拿草叉、猎刀,或拿长短火枪,甚至还有背着弓箭的,这些人警惕地看着克雷顿和朱利尔斯,尤其是克雷顿——他的块头,还有肩上的长柄斧子实在是太显眼了,而前者只是发型特殊。与他们的态度相反,克雷顿倒是松了口气,他一只手拄着斧子,举起左手和他们打招呼。“先生们,傍晚好。”强盗看他们两个人可不会用警惕的眼神,这些人该是本地的镇民在夜间巡逻。只是这里有什么危险就不得而知了。“你也好。”武装队员中看起来最老的那个开口回应,他约莫四五十岁,下巴留着极长的山羊胡子,语气也温吞吞的。他瞧了瞧身板异于常人的克雷顿,又瞧了瞧头发是不寻常的绿色的朱利尔斯,语句从喉咙里流出来。“你们打哪儿来?”“我们从萨沙市过来,收些老物件、手工品什么的。之前是雇了马车顺着大路来的,不过我们发现这儿的林子看起来可真漂亮,便发了闲情,想在林荫下多走走,就让马车夫先架着马车去你们的镇子了,要是你们出门的晚,兴许还见过他。”克雷顿知道要打消他们的疑虑,非得把所有事都说清楚了,乡下人或许没什么见识,但却有一种朴素的质疑精神。这个应对方式起了效果,一个年轻的镇民伏到山羊胡耳边低语,克雷顿听见他说的是关于马车夫的事,的确有人在下午看到了有一辆马车进镇子。这个左证让山羊胡放松了部分警惕,但还是对古董商手里的长斧耿耿于怀。“那你拿着那么大把斧子做什么?”“这是城里的潮流。”朱利尔斯站出来一口咬定。他抬手搭在克雷顿肩上,像裁缝店老板介绍自己套在模特身上的作品一样:“你们瞧,这把斧头拿在我的朋友手里是不是比普通的手杖更有气质?当然,你们完全可以放心,这把斧头完全是装饰性质的作品,谁也不会用它伤人。”高大英俊的克雷顿和斧刃上漂亮的鎏金花纹让镇民们勉强相信了这个说法,只是看他们的态度略微变化,没有那么尊敬。“城里人花样真多。”山羊胡滴咕着冲他们挥了挥手,颇有几分不耐烦。“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顺着大路进镇子吧,镇外的晚上危险得很。”随着领头的发话,其他人也就没有再戒备,较为松散地放下武器,但也没有用更轻松的方式收起它们。克雷顿不急着动身,他看着他们的武器询问道:“镇外晚上有什么危险?你们纠集了十来个人带着武器是要去做什么?夜晚也要狩猎吗?”这个问题让镇民们纷纷露出了嗔怒的神情,只是这股情绪并非在针对他。山羊胡却笑了起来。“狩猎,是的,我们要去狩猎狼人呢。”克雷顿脸上看不出变化,但他的背挺得更直了些。朱利尔斯在他后面一点的位置发出低低的嗤笑声,用镇民们听不见的音量对克雷顿说:“看来你的厄运还没有消散,那个护身符没用。”“还有巫师。”山羊胡看向朱利尔斯。法师含着笑意的声音戛然而止。“你还确定厄运不会传染吗?”克雷顿稍微偏头反问朱利尔斯。朱利尔斯没法反驳,只能恨恨地骂了一声。然而山羊胡这里还没说完:“.....小矮妖、丑地灵、吸血妖鸟、地蠕虫、怒蛇、塞林、双足飞龙、斧柄猎犬、腹吞人、帕祖祖、狗头人......”他以平澹缓慢的语气念出一个个不寻常的名字,没完没了。显然,杀死狼人和巫师并非是他们的终极目标,他们不过是在这些镇民们长长的猎杀名单中凑巧排到了前两位而已。要是他们做得到,那简直是要营造一场大灭绝事件。克雷顿动容了,他左手虚按示意对方暂停,然后问道:“这些生物你们都要杀吗?”山羊胡停止了报名。“还不确定。”他说。“怎么会不确定?”古董商反问他。“因为我们还不知道那只‘野兽’是什么,要是我们见过它,这会儿就能告诉你们我们要杀什么了。”山羊胡说:“那个畜生是一个多月前出现的,一经出现就不断在夜间袭击我们的兽棚,它至今为止吃了我们三头牛,两只羊,还有六条狗,尸体都不知道丢到哪儿了,只在兽棚里留下满地的血迹。而且到现在还没被人撞见过,因此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姑且给了它一个称呼——‘那只野兽’。”克雷顿摸了摸自己胡子:“热沃的野兽。”山羊胡点了点头:“你这么称呼它倒有些好听,就好像它也是我们的同乡了,不过....它还是快点死掉比较好。”他抬头看了看愈发阴暗的天,就催促道:“天色不早了,你们赶紧进镇子吧,我们还要继续巡逻,好在今晚把这头野兽堵在镇子外面。”“这么做有用吗?”朱利尔斯问他。山羊胡像是摇头似的偏了下脑袋,很快转回来,认真地告诉他:“组建巡逻队总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好,要是运气好,没准今晚我们就能打死它呢。”一时间克雷顿和朱利尔斯分辨不出他们是悲观还是乐观。在解答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后,他们不愿再多谈,很快和两位旅客告别,举着火把继续在林间游走。朱利尔斯和克雷顿走出了一段距离,前者又忍不住回望一眼,开口道。“你瞧瞧,他们煞有其事的,看起来好像真有这么个东西。”“我觉得他们说的是真的,否则在这个季节远离温暖火堆去室外吹冷风只是为了编造故事哄骗外乡人,那他们也太有闲情逸致了。”克雷顿说。“不过这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我们不会在热沃停留很久,大部分时间也都在白天活动,被它袭击的概率小的可怜。”热沃的野兽应该是存在的,只是它究竟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克雷顿猜测那可能是某种体格发达的夜行豹类,或者是某种在暗月影响下异变的野兽。到了冬天,所有生物都在为食物发狂,食量大的食肉动物尤其如此。萨沙市的森林应该也有类似的生物,不过军方一直在处理它们。朱利尔斯很不满意他的态度。“不,我们更该注意,你正厄运当头呢。要是今晚它熘到旅馆附近,瞅准了你的房间破窗而入......”“那我正好加餐。”克雷顿冷冷道,他正饿着呢。朱利尔斯没有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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