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利用害怕(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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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去逼闽县、侯官县、古田县等县的知县,这些知县也可以去逼粮长,但回头一看,其实粮长自己穷得揭不开锅,吃饭都成问题,谁给你去催征欠粮?

“以往呢?以往也该都是这些粮长吧?去年、前年的税粮是如何征缴的?”

王守仁问的是他的前任知府傅纪华。

傅纪华留得是山羊胡,他捋了一捋说道:“以往……其实福州府的税粮也已经不够了。各县在百姓当中所能征收到的也就十三万石左右,不同的年份会有不同的缺口,到那时官府再与大户协商,写下借条,借上一些,就这样凑凑。”

洪武六年时,朱元章将府分为三等,纳粮20万石以上的为上府,20万石以下的为中府,10万石以下的为下府。

土地兼并以后,老百姓越发贫穷,大户发现,自己忽然收不上粮食了!

这就和催缴方式无关了,就像你借钱给一个好但是穷的人,你问他要钱,他态度极好,可就是没钱,你有啥办法?

但官府的官员都有催征税粮的政治压力,有的时候很多官员也是‘我死之后那管洪水滔天’的态度,反正到时间他就去找粮长。不管你什么办法,你把自己辖区内的税粮给老子交出来。

所以说,粮长这个职位就成了一个赔钱货。

某种程度上,明朝中后期岁入不断下降,也是和粮长制的瓦解有一定的关系。

福建府,是个中府。每年纳粮约16万石左右。

顺嘴说一句,苏州府一年税粮可以达到250万石,松江府可以达到95万石。湖州、杭州分别能有40多万和20多万。

基本上就是穷人收穷人,能收出什么东西来?

穷人也没有那个力量去大户那里收到粮食,人家几个家丁,把你拖过来打一顿都行。

这样又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拖欠税粮。

所谓皇权不下乡,其中一个体现就是朝廷该收的税都收不上来。

王守仁到了福州,所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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