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书妖 第74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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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梳道:“不要了。”

奉乐想去拿,但心想是她撞灭了人家的灯,现在又去占为己有实在说不过去,干脆就让那灯留在桥头,等它的有缘人吧。

越过拱桥,奉乐问道:“对了!你是燕京人吗?那你可知久和客栈怎么走?”

“姑娘不是燕京人吗?”言梳问。

奉乐顿了顿,道:“我……我不常来,你知道吗?”

言梳打量了她的穿着,大约猜到她的身份了。

百姓不敢将龙凤穿于身上,而鸾鸟同样只能出在皇亲国戚之中,鸾鸟羽毛的色彩不同,也昭示着穿衣者的身份地位。

少女身上穿着的是三色鸾鸟,应当只是公主,年龄又在十六左右,能符合的公主只有两位,其中一个深受皇帝宠爱,所行之处必有多人看护,唯有不受宠的那位才能避开少数宫女的眼线,在众人醉于湖上时趁机溜出来。

奉乐,镜灵喜欢的那个人。

言梳跟着少女出了人群,街上大多数的人都在往湖边上凑,反倒是街巷上空了不少,来往不必擦肩。

言梳点头:“知道,我带你去?”

“那真是多谢了!”奉乐想了想,也不知自己能有什么地方可以谢言梳的,干脆拽下腰间的一块玉佩给她道:“这个就送给姑娘作为纸灯的赔礼。”

“不必。”

言梳推开拒绝。

奉乐要找的客栈,正是丰国七皇子所住的地方,未婚夫妻成亲前夜会并不新奇,只是古怪在丰国七皇子那样情况,怎会主动凑到奉乐跟前,不怕暴露身份引起怀疑?又或是另有目的?

奉乐道:“不如我替姑娘再买一盏灯吧。”

言梳摇了摇头:“不必了。”

她看了一眼手中的兔子灯,心想自己或许一开始就不该买它,白日点亮无用,晚间还没亮多久就灭了。

言梳将灯轻轻放在街前拱桥的石阶上,收手时顿了顿。

奉乐可惜道:“你不要了吗?它好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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