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欢迎来到芝加哥(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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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来至多米尼加,因为他老爹老妈为了让这子不忘本,所以以他们的祖国的名字给孩子命名。这子也不负他的父母期望,从学习成绩很好,长大后更是考上了麻省理工。但这子有个怪癖,就是喜欢偷东西,他不缺钱,但就是喜欢偷东西,结果因为偷窃次数太多就被丢进监狱了。

搞的工作和生活都完蛋了。

在监狱里,这子长得眉清目秀,又瘦不拉几的,于是成为众多大佬捡肥皂的首选。汤米这辈子真心没做什么好事,可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阴差阳错的就救了这子,保住了他的菊花,并罩着他,没让他在监狱里受苦。

出来之后,汤米找到了这子,想要他入伙。老实话,汤米也没什么把握,结果这子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就答应了。这家伙是一个顶级黑客,很多高科技麻烦都归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身手非常废。需要人专门保护。

至于汤米,自然是老大,负责制定计划,踩点,招揽人手等等,他们一行总共十个人,除了上述的几个骨干,其他的都是炮灰,一旦行动结束,他们要是没被警察抓到,也一定会被灭口。五个人分总比十个人分要好的多。

……

“嘻~~~~~哈!”汤米·维赛迪带着李根总统的头套打开车窗,把自己的上半身探出车外,拿着手中ak47,一边怪叫着一边对着空放枪。他爱死了这种放肆的感觉了。

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一听到枪身纷纷躲避,生怕稀里糊涂的被打死。这种让人畏惧的感觉,这让汤米更加高兴。

汤米生于意大利,时候和父母移民到了美国,长大后不学好,加入了黑手党,91年的时候,汤米的老板让汤米去纽约曼哈顿区杀了一个人,而获得了十五年的监禁。这家伙生不安分,哪怕实在监狱也不好好生生的坐牢,于是整整十五年刑期,居然一次减刑都没获得,更别提假释了。

十五年牢狱生涯结束之后,他发现外面的时代造就变了,他以前所在的黑手党,虽然还在,可老大和高层都换了遍,帮派里根本没他的位置。他这十五年牢算是白做了。他又不愿意再从底层做起,于是干脆离开了纽约自己开创自己的‘事业’。

之前为了培养默契,他们还抢劫了几家银行,不过因为不是在芝加哥这种大城市,所以造成的影响不算太大。现在他们觉得他们之间的配合已经非常默契了,于是打算扬名立万。

汤米抢劫银行,当然是为了钱,但也不是全部为了钱。他当初愿意加入黑手党,愿意为了上位杀人,就是想闯出一番事业,结果时运不济,白白坐了十五年牢。

他在监狱里除了坐牢和闹事之外,也不是什么都没干。毕竟监狱一直都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他在里面结实了不少人,其中不仅包括很多黑帮成员,还有一些身手撩的独行侠。

比如为他开车兰迪·卡斯特。这家伙因为非法飙车,已经被关进去了九次。但有一一,他的车技绝对是一绝,关键是胆子大,只要给他一辆车,一瓶烈酒,他敢在白宫门口飙车。

然后‘热浪’米克·罗里,这家伙是个爆破专家兼纵火狂。这家伙精神有问题,大夏的也会穿一身厚厚的防火服。但不可否认,这家伙绝对是个才,前面几次打劫,他们能最快时间破坏保险箱,都靠这个家伙。

之后是澳大利亚人乔治·哈克尼斯,这家伙倒很正常,就是喜欢钱,精通各种武器。虽然澳大利亚人都很粗鲁,但不管怎么,他是队伍里最正常的人了。

再就是他们的‘技术顾问’多米尼加。起这个黑人伙,汤米自己都觉得神奇。汤米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估计是没什么机会和那些高级知识分子打交道。但没想到还真让碰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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